2018年12月,一則新聞引發動保界的關注與討論,原來是立法院三讀通過《動物保護法》修正草案,明文規定各級政府應普及動物倫理與動物保護法規相關教育,並落實於12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。為此,專題小組採訪了山夢嫻老師(關懷生命協會動保課程研發小組召集人)。山老師的說明是,12年國教的新課綱已於2014年公告,即將對2019年9月入學的新生實施(108學年度),因此又稱為108課綱或新課綱,有鑑於時間急迫、修改不易,因此動保法修正後,亟需的是思考如何落實在課綱這件事?
目前12年國教課綱定有19項社會議題,包括:性別平等、人權、環境、海洋、品德、生命、法治、科技、資訊、能源、安全、防災、家庭教育、生涯規劃、多元文化、閱讀素養、戶外教育、國際教育、原住民族教育等,並沒有動物保護這個議題。針對新課綱的議題教育,山老師認為可參考白亦方教授等人的研究(註1.),裡面指出:現今教師對於新興議題教學的優先順序排列中,「動物倫理與福利」敬陪末座,分析其原因為社會事件層出不窮,多數屬於個人品德缺失或因缺乏生命教育的學習與認知,而「動物倫理與福利」與社會事件的關聯較少,教師認知的比例均不到四成。在在凸顯出,若要落實動保教育,對在職教師的增能與未來師資的培育,是亟需被重視的一件事。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