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:程東盛(關懷生命協會實習生)

廣播節目:《派特的幸福札記》2023-06-19(一)

主持人:動物輔助治療師 葉明理老師

與談人: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碩士 林㛄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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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   甫於2022年畢業於成大法律系研究所的林㛄妏,長期關注大學校園中的流浪犬議題,並將此議題結合法學素養,著成其畢業論文「國立大學遊蕩犬隻管理義務法理建置及實施現況之研究」,成為國內少見直觀校園動物與人衝突議題,並從法律觀點探討其管理現況。

   現今動保意識在大學校院中已然成為顯學,許多學校都有成立動保或愛犬社團,然而,人與動物的衝突卻依舊層出不窮,照顧浪犬的方式與衝突各校的樣態也不一樣。㛄妏將在本集節目中帶領我們一起重回她的研究現場,從台灣南部幾所大專院校的浪犬照顧模式出發,探究其中的管理議題與困境!

學校對於無主犬的管理方式

   根據「各級學校犬貓管理注意事項」當中對於學校應如何管理校犬,提到學校應掌握長期出現之無主犬貓並且要詳加紀錄,同時必須與動物防疫機關長期配合管理,最後是,這些犬必須施打狂犬病疫苗,重校園安全的目的來看,使學校盡到防範的義務。

   在早期,當這些校犬與師生或校外人士發生衝突時,學校採用的方法是移除,移到公立的收容所,在短期來看也許能夠得到緩解,移除造事的校犬,但終究治標不治本,長期來看,問題依舊存在,還是會有校外的無主犬進到校園裡,到了動保法2017年正式上路的零撲殺政策,收容所的流浪動物快速的增加,使得這些校犬沒有移除的地方,加上收容所動物一多,動物福利必然會下降,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學校應學習如何去管理校犬,同時配合宣導,做好評估,也就是所謂的「TNVR」。

   TNVR政策中,T是捕捉、N是絕育、V是施打疫苗、R是原放,其中原放是透過前述T、N、V後,經過評估、宣導,將狗直接原放到校園當中,不過,即使經過評估、宣導,雖然能夠盡到管理防範義務,但也不能保證絕不會有人狗衝突事件的發生。

誰要為無主犬的行為負責任?

   從法律層面來看,當狗與人發生衝突時,想當然爾會是由動保法中所規定之飼主應該要負責,當無主犬與人發生衝突時誰要負責?

   㛄妏用案例提到有一間大學的無主犬與學生發生衝突,最後這位學生腿骨折鬧上法院,法官判決是說學校應該要負責,有國賠責任,也就是說不是在動保法所規定飼主也需要負責。

    此外,現行法律的規定其實有可能導致善心人士不敢去幫忙,其主因在於我可能只是給予狗狗喝水或吃東西,竟變成是法律上所規定的飼主,當狗造事時,卻要承擔所有的責任,因此沒有人敢去幫忙,法律想要確定的飼主責任,卻可能導致這樣的反效果。套用到學校,那這些學校就會盡可能的曖昧不清,不承認這隻狗是我們學校的人所飼養的,如果說法律能夠更周延,像是規定準飼主,類似這樣的一個概念,就是說我們給予狗狗適時的幫助,當這些狗若發生了衝突事件或是其他意外,是不是可以不用負擔所有的責任,讓比較多人願意去幫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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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eds RADIO《派特的幸福札記》是由動物輔助治療師葉明理老師主持。這個節目經常邀請在動物領域各有專精的派特(pet)好友們,來分享我們是如何以自己的專業來幫助我們所愛的毛孩兒們!

首播 週一09:00 (上午)

重播 週一17:00 (下午) 週六16:00 (下午) 週日04:00 (凌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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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主持人簡介:葉明理博士

美國喬治梅森大學護理行政哲學博士

§現任

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生死與健康心理諮商系助理教授

台灣動物輔助治療專業發展協會常務理事

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顧問

§曾任

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流浪動物之家 發起人暨志工組長

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 發起人暨理事

臺灣狗醫生協會 發起人暨常務理事

臺灣動物輔助治療專業發展協會 創會理事長

臺灣省公共衛生研究所技士

臺大醫院護理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