仙人掌

今天接觸到了新概念「共食」。

共食是「大家一起來吃飯」的意思。推動環境教育的秦老師,會讓小朋友在校園內找塊土地,親手從幼苗種植蔬菜,熟成之後採收,全班再一起烹煮新鮮的食材;小朋友看著初生的幼苗成長成綠油油的蔬菜,然後再當成食物吃掉,體會蔬菜在自己所熟悉的土地上生長的生命力,讓小朋友在品嘗新鮮的蔬菜時,可以藉由回憶種植的過程,感動生命帶來的美味;而全班一起進行這項活動,小朋友之間可以互相分享自己的收成,不只是對土地的關懷,共食也培養小朋友分享的喜悅。

課後伙伴宜之提問「小朋友在農作課種出的蔬菜,在與同學共食之日之前,被蝸牛吃掉了怎麼辦?」

其中一位來研習的老師妙答「你可以向那位小朋友說他的菜和蝸牛一起共食了。」

這位老師將共食的概念增加新的層次,提醒我們動物也是分享食物的對象。我們最常與動物分享的食物莫過於廚餘,將吃不下的食物倒給豬吃,混雜著菜渣與豬雞魚牛肉的雜燴,讓豬不用參加飢餓遊戲也能吃到同類的肉。相反地,動物經常與我們共食,雞將產下的蛋提供給人類拿去食用,給小牛喝的牛乳成為人類新鮮的早餐,豬任意被肢解出各種內臟讓人類吃得淋漓致盡。究竟人與動物的共食關係還會有什麼其他的想像嗎?大多數動物的飲食習慣與人類相去甚遠,我們很難分享自己喜愛的美食給寵物,事實上,我們自認以為的美食,也不一定會受到動物的青睞;我早上特地留下椰子葡萄吐司的一部份,趁下午參訪福壽生態農場的開放式養雞場時,我將吐司撕塊投入雞群的附近,少數好奇的雞啄了幾下就離開,大多數的雞不屑一顧,他們有骨氣地拒絕了我的餵食,但他們什麼時候才有權利拒絕人類的共食行為呢?人類與動物從來就不平等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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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遺忘的土司碎塊。